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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沈阳市科技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7-03-17 | 文章来源:综合规划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研究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评审专家库建设,提高科技项目评审及科学决策管理水平,市科技局面向全市开展科技评审专家申报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二)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对国家方针、政策等有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

  (三)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处级及以上职务;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院士年龄不受限制,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估、评审和咨询等工作。

  具体请参阅《沈阳市科技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内容(见附件2)。

  二、申报方向

  本次征集认定技术、管理、财务等领域的300名左右科技评审专家,具体见《沈阳市科技评审专家征集领域分布表》(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请各有关研究部门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www.syskjj.gov.cn/webManage_yhdl.do),进行个人账号注册。注册类型选择“专家注册”,所在单位输入并选择:“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本所单位账号已经注册完毕)。进入系统后在“资料管理”栏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综合规划处审查后推荐。

  2.市科技局对单位审查推荐的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

  四、申报时间

  单位审核通过并上报专家的截止时间为201745

  已纳入市科技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如个人相关信息已发生变化,请及时登陆网站进行更新完善。

  联系人:孟凡帝
  联系电话:2397-1635
  邮箱:fdmeng@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沈阳市科技评审专家征集领域分布表.doc
附件2:沈阳市科技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doc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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