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金所字[2003]41号文件规定,2017年上半年离休、院士、干诊、研究生医疗费报销,时间安排如下:
5月23日 8:30—11:00,离休、院士、干诊
5月23日 13:30—16:00,研究生
5月24日 8:30—11:00,研究生
离休、院士、干诊就医需在指定医院,报销时需提供门诊病历,药品明细和医疗费明细单,经审核后予以报销。
报销地点:卫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