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4日,共4天。其中4月28日(星期日)和5月5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各相关部门请于4月28日前将值班安排报综合办公室。
特此通知。
祝:全所职工及研究生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