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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停用“沈阳市社会保险卡”的通知
 
2019-08-20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我所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根据沈阳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通知,2019年年底将停用“沈阳市社会保险卡”(通常简称为“医保卡”),一律使用“社会保障卡”。迄今为止尚未启用“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尽快启用。启用“社会保障卡”后,原“沈阳市社会保险卡”自动停用。

  启用《社会保障卡》的途径:

  1)各区医疗保险分中心;

  2)医院;

  3)药房;

  4)工商银行。

  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附:       社会保险卡样式                                     社会保障卡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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