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因故未参加集中体检的事业编人员报销体检费的通知

供稿:卫生所 发布时间:2024-11-21 字体:【大   中   小】

2024年事业编人员(含在职、退休)因身体条件、异地等原因无法参加研究所集中安排体检的,请在下述时间内,凭正规医院体检发票,按照我所职工体检规定额度即40岁以下男职工600元、40岁及以上男职工700元、40岁以下女职工900元、40岁及以上女职工1000元,填写普通报销单并本人签字,进行报销。其中:在职事业编职工,需经课题组长(科研部门)、部门负责人(管理支撑部门)签字同意。

报销体检费的时间:11月22日—12月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销地点:卫生所

联系人:孙传武  23971731

        王天威  83978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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