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五一”劳动节放假调休时间为5月1日至5月5日,共5天。4月27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各相关部门请于4月25日前将值班安排报行政事务部。
特此通知。
祝全所职工及研究生节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