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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国家基金委与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MAECI)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5-10-28 | 文章来源: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发布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MAECI)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1.环境和能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B02、B08、B09、E06、E07下属代码)。

2.生物多样性(申请代码1须选择C03、D06下属代码)。

3.农业食品(申请代码1须选择C20下属代码)。

4.健康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H18、H23下属代码)。

5.基于中国或意大利大科学装置的跨学科项目(申请代码1请选择相应科学部申请代码)。

二、资助计划

拟资助10项合作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意方合作者由MAECI提供相应资助,资助强度约为18万欧/项。

三、申请人条件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意方合作者应符合MAECI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MAECI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中方国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4.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章节。

四、限项要求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4.《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附件要求

1.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通知链接内附件1),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并且与意方合作者向MAECI提交的申请书一致。

2.合作协议(模板见通知链接内附件2)。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由申请人与意方合作者(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共同签署。

3.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须遵守国家动物福利与科技伦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涉及人(包括个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遵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临床研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相关研究须提交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扫描件)。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内容,按要求于2025年12月4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楠,83973102,nyang@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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