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发布了“2026年度国家基金委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包括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两类项目。
资助领域为先进材料与新型传感器。申请代码1须选择B、E下设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具体领域描述请参见指南链接内附件1。
本项目拟资助7项左右,3万元/项。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期为1周。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伊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INSF资助伊方1名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伊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签证、保险以及访伊期间的住宿和交通等相关费用。INSF将为最多2名中方人员(中方项目主持人及1名合作者)提供访伊期间的住宿费。
二、申请人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伊方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
(三)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要求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二)中伊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申请书中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
(三)附件材料: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模板见指南链接内附件2)。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申报指南要求,于2026年9月24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